“科技興農,良種先行”,種子是農業生產中最基本、最重要的生產資料。改革開放30年來,我國農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,糧食、棉花、油菜、蔬菜、水果等主要農作物生產總量均居世界前列,取得這樣的成績,種業的長足進步功不可沒,優良品種對促進農業穩定增產作用巨大。但是我國的種業依然存在諸多問題,主要表現如下:
一是產業聚集化程度不高。1985~1996年世界種業10強市場集中速度每年增加0.9個百分點,1996~2006年每年增加1.9個百分點,2006年已占到全球種子市場份額的37.8%,預計2020年將達到65%以上。美國本土和美屬跨國企業控制了全球約50%的種子市場、70%的基因專利、40%的商用種質資源。盡管目前我國種子企業已經由百花齊放走向適度集中,前10強的市場份額由2000年的
5.4%上升到2006年的12.6%,2006年前10強的銷售總額48億元,但這個數據僅相當于全球10強銷售額的6%,只相當于星哥都銷售額的22%。
二是研發投入不足。全國有400多家公共科研院所、5萬多人從事種子研發,國家對新品種研發投入較少、且分散。多數企業研發投入僅占銷售額的2%~3%,個別企業8%~10%。2006~2007年度,世界前5強種業公司研發投入14.7億美元(為1996年的3.6倍),占同期銷售總額的12.8%(比1996年增加了近3%)。 三是自主創新不夠。我國種業研究的自主創新能力不足,具體表現為:跟蹤性研究多,原創性研究少;收集的資源多,創造的材料少;構建的基因多,商業化的少;培育的品種多,突破性的少。而跨國種業公司均突出高新技術創新,世界10大跨國種業公司在農業生物技術方面的專利份額達到了50%~60%。
四是行業組織不強。我國種業行業協會大多掛靠在公共機構之中,基本沒有專職的工作人員,沒有完善的運行機制,因而缺乏強大的凝聚力,對行業發展的推動作用不強。迄今為止,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30多萬個,入社社員僅占15%左右,而發達國家為60%以上。
五是依法監管不力。主要表現在法規體系不健全,體制機制不完善,監督管理不到位,造成我國種子市場較為混亂。而發達國家賦予種子企業經營主體、技術創新主體、國際競爭主體等職責,國有部門重點履行基礎研究(科研、教學單
位)、公益服務(推廣機構)、立法、行政司法、國際關系協調等職能,形成了“官、產、學、研”一體化,“育、繁、推、銷”一條龍。
面對跨國種業公司的虎視眈眈,中國民族種業沒有任何“避風港”,最現實的選擇是,加快種業市場化進程,融入種業國際化鏈條。
首先,應切實提高種業競爭力。重點扶持企業增強科技創新能力,大力培育優良品種;加強良種繁育體系建設,推動企業建立穩定的種子生產基地;扶持企業改善和提高技術裝備水平,增強種子加工處理和綜合生產能力。逐步培育若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種子企業,以及一批專業化程度高的中、小種子企業,形成大中小相結合、生產經營業務相互補充、相互配套的種子市場主體新格局。各級政府要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,逐步使有條件的科研機構,如從事種子、化肥、花卉、飼料、農藥和農產品加工等技術開發的機構,整體轉為企業或進入企業,以提高種業科技國際競爭力。
其次,要積極與跨國公司合作,利用海外資本,可以加快中國種業重組并購的步伐。中國種業僅靠公司的資本積累,發展速度太慢;依靠政府支持,機會也十分有限。而國外資金是全球性的,數額非常大。對外合作,不僅僅是引進國外資金,重點要放在提高科研水平上,引進國外先進的科研管理、育種技術,加強育種材料的交流。另外,企業要樹立品牌形象,品牌是企業競爭力的外在表現,也是種子企業品種、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水平的綜合反映。在不斷提高種子企業
科研能力、逐步完善技術服務的同時,還需注重對其品牌形象的打造。
最后,中國政府應加強外資利用監管,確保種業安全。要站在全局的高度,堅守國家利益,全面分析引入外資的利弊,對擬設立的糧棉油種子外資企業進行嚴格審核,對其他種子外資企業提出審查意見。要加強對外商投資種子產業的監管,對本轄區內已有外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跟蹤,及時關注外商投資動向,提高外資利用水平,確保種業安全。
盡管問題很多,道路坎坷,但民營種子企業代表我國種子產業發展方向,蘊含著我國種子產業發展的希望。我國加入世貿組織,種子企業面臨國外強勢對手的競爭,大規模的并購整合有助于我國種子企業規模壯大,實現產業更替和升級,進而推動整個產業的結構調整,優化資源配置,增強我國種子企業競爭力。我國種業正處在一個不斷集中、快速發展的變革時代,今后將出現大兼并、大改
組、大聯合、大發展局面10—15年種子公司將從遍地開花到百強競雄到群雄爭霸,屹立于我國種子產業市場之林。